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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辽宁省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
时间:2023-02-15 16:57

 

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关于开展辽宁省2015年度工程造价

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的通知

 

辽建价协发[2015]8号

 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,决定开展2015年度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,加强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引导咨询企业诚实守信,树立造价咨询企业良好的信用形象,扩大诚信企业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,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。

二、信用评价范围

在本省行政区域内,2014年12月31日前具有甲、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单位会员。

三、信用评价标准

《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办法(试行)》

四、信用评价步骤

信用评价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:

第一阶段:企业自评及申报(2015年10月8日-23日)

1.自评:各参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相关资料(详见附件2),按照信用评价办法和标准进行自评打分填写在评分表上(详见申报表附件1);

2.申报:企业在10月23日前将申报表(附件1)1份,相关资料一同报送到各市协会联络处。

第二阶段:各市初评阶段(2015年10月26-11月20日)

1.各市协会联络处收到申报资料后,抽取5个项目向相关单位征询客户满意度调查表(详见附件4);

2.涉及咨询合同管理、咨询成果等的抽检项目(详见附件5)及不良行为记录由各市考核组到造价咨询企业现场考核时填写,进行评价、打分,打分结果需经评价小组工作人员和被评价企业负责人签字,并在申报表上签字盖章。

3.各市协会联络处初评等级后,于11月20日前将各协会联络处初评为AAA级的申报表(附件1)、信用评价相关资料、客户满意度调查表(附件4)和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(附件6)上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。

第三阶段:复评阶段(2015年11月23日-12月11日)

省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成立企业信用评价小组,对各市协会联络处上报的资料进行复评,并对各协会联络处初评为AAA级企业进行现场抽查复评,综合评定后确定评价等级。

第四阶段:公示、公布阶段(2015年12月14日)

1.对确定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在“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”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对公示有异议的进行核查。

2.公示、核查结束后,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结果,并颁发信用等级证书。

3.向有关部门报备信用评价结果。

五、有关问题说明

1.咨询企业专职人员信息统一从造价资质资格管理系统里打印出来,专职专业人员的增分、人事存档、养老保险、劳动合同等信息的核查、继续教育证书的核实均以此名单为准,未及时完成变更的人员请抓紧办理。

2.附件5内容的打分情况由各考核组在实地考核时随机抽检进行考核打分,并登记在评分表中,涉及扣分的需写明原因。

3.客户满意度调查表(附件4)由各市协会联络处发放,随机抽取五个咨询项目,向这五个项目的相关单位发放调查表。

4.省造价管理协会对评价结果进行跟踪管理,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企业的信用等级。

5.附件1-3为企业用表,附件4-6为各市协会联络处用表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附表:1.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申报表(点击下载浏览)

       2.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申报信用评价资料(点击下载浏览)

       3.专职专业人员一览表 (点击下载浏览)

       4.客户满意度调查表(点击下载浏览)

       5.各市协会联络处抽查项目填报表(点击下载浏览)

       6.辽宁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汇总表 (点击下载浏览)

 

辽宁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2015年9月29日